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片区排水防涝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849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兴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排水管道5110m,范围包括点灯寨回建地3(尖峰街、宝灯路)、点灯寨回建地1(狮子山路)、回建地D地块、回建地E地块、回建地H地块等14处零星点位排水改造及排水安全监测预警设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叁万贰仟陆佰伍拾陆元伍角整(RMB¥10232656.50)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明永(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02200249;
身份证号:452423********003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晓灵(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5348;
身份证号:45240********00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7.31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5
投标所用业绩:
1、贺州市宝泉西路(贺州大道-盘谷北路段)建设工程;
2、2021年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肆万贰仟陆佰玖拾玖元贰角伍分(RMB¥10242699.25)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诗媛(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91900377;
身份证号:452424********07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海艺(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8985;
身份证号:452424********005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5.6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5
投标所用业绩:
1、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贰拾肆万贰仟柒佰玖拾叁元柒角捌分(RMB¥10242793.78)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梅娟(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200740;
身份证号:450321********056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彭育果(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4398;
身份证号:452402********021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3.33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5
投标所用业绩:
1、碧桂园至立新农场道路工程(一期);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中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1、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2招标文件要求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而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第 11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
| |||||
| |||||
| |||||
|
附件:瀚海-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旺通-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八步排水防涝中标候选人.pdf
附件:鸿威-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