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2ESSB250240 |
|---|---|
| 项目名称 | 青阳县人民医院原院区一批报废资产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青阳建投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3.8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0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完整性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明细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受让方须满足处置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在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前,受让方须将相应资质(再生资源回收、医疗设备回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相应资质文件)报转让方备案;如受让方不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则须另行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卸)、搬运,并将与聘请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资质证明报转让方备案,被聘请单位不得再将拆除(卸)、搬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终止受让方继续对转让标的拆除(卸)、搬运、清理离场等工作,转让标的剩余相关资产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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