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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采购公告

安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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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510

项目名称: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2,436.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2,436.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62,436.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62,436.46

1,862,436.4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汉滨区五里镇牛山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请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联系方式:0915323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东段御景华府 3 号楼 1102 室

联系方式:19191123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191123890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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