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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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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赣数备[2025]8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2.1.2标段名称: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1.3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六里桥朱稽河北侧地块

2.1.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2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756.61平方米。本项目采用“多级破碎+多级筛分+多种分选方式(磁选+风选+人工分选)”的组合方式,年处理建筑垃圾15万吨,其中拆除垃圾10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

2.1.5招标范围: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生产线成套设备的工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的保修、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并配合项目的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1.7交货期:120日历天

2.1.8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1.9最高投标限价:1708万元

2.1.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筑垃圾(拆除垃圾或装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时间、合同内容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1)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等。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2)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3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4~5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请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2

技术响应:16

商务响应: 2

售后服务: 5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类似业绩: 5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为98%。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

技术响应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参数等方面,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技术参数中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最低得0分。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否则不得分。

16

商务响应

所配备人员中具有机电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机电工程或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证书及社保证明(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月任意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售后服务

本项目质保期最低要求为2年。投标人承诺:

质保期为3年的得1分;

质保期为4年的得3分;

质保期为5年的得5分。

最多得5分。

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安装及调试方案

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项目现状及问题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0-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的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0-4分;

3、供货、安装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0-2分;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2分;

10

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垃圾(拆除垃圾或装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1)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时间、合同内容、金额等与评审有关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

5

说明:

1、投标人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评委对安装及调试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本项目的安装及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1)安装及调试方案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或其他特殊标记等。

(2)安装及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中,不得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模块中。

4、特别提醒: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241130分至202621118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228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9号三兴建工大厦11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卜笑笑

联系人:刘孟贤

电话:18361889609

电话:18861332721

项目负责人:朱卫华

邮编:222100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137067345@qq.com

电子邮箱:254416238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

连云港市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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