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临[2025]1138号-CJCG25007/2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单价:95.5(%) | 永康市安保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山荷里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 停车、拖车服务 | 提供停车场地,地点须在永康市范围内。停车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需提供全天24小时的汽车救援服务,需具有救援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满足日间夜晚的记录求能清晰摄录将暂扣车辆拖移至停车场移交的完整个过程。停车场须装有照明和监控设备,监控无死角。对于交通事故、办案扣车的车辆需单独分类停放,不得停放在露天处,无关人员不得进出停放区域。停车场须配备管理人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 合同签订后1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址:丽州北路一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02990
质疑联系人:王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586798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秋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44077
质疑联系人:何叶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4470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真:
联 系 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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