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标准设备更新(第一批次)第4包(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HZ01478
项目名称:合肥市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标准设备更新(第一批次)第4包(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 (1)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2%,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措施,预付款在本项目合同签订、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 (2)合同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备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或担保或其他担保措施。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表”中“▲计量检衡车(四轴)”的技术参数现更正为:
▲计量检衡车(四轴) | ★1.发动机功率:≥290kW。 ★2.发动机排放标准:符合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3.驱动型式:8×4后桥驱动。 ★4.总质量:≥31t。 5.制动系统:ABS制动系统 6.选用四点悬浮驾驶室,驾驶室内安装空调、电动驾驶室举升、室内天窗多级开启、电动电加热后视镜、一键升降电动门窗、倒车影像、行车记录仪。座椅、门窗后视镜等不指定具体零部件结构形式。 ■7.驾驶室内配置四方位摄像头。 ■8.具备终端排放监控装置。 ■9.随车起重机起重能力:≥7t,最远端起重能力≥1100kg。 10.随车起重机最大工作幅度:≥10m。 ■11.随车起重机自重:≤1800kg(不含支撑装置)。 ★12.随车起重机安装液压式力矩限制器,防止超载损坏起重设备。 13.砝码定位装置:砝码架高度≥砝码高度的1/3,车箱底部铺设厚度≥3mm防滑钢板。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供货安装方案”及“运行调试及配合验收方案”现更正为: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 1.标准砝码组: 砝码具备吊装、叉运结构,带调整腔,表面做防锈防腐处理,本体铸刻重量、等级标识的,得3分。 2.计量检衡车(三轴): (1)随车起重机起重能力≥5t,最远端起重能力≥1100kg,得5分; (2)随车起重机自重≤1300kg(不含支撑装置),得3分; (3)驾驶室内配置四方位摄像头,得3分; (4)具备终端排放监控装置,得3分。 3.计量检衡车(四轴): (1)随车起重机起重能力≥7t,最远端起重能力≥1100kg,得5分; (2)随车起重机自重≤1800kg(不含支撑装置),得3分; (3)驾驶室内配置四方位摄像头,得3分; (4)具备终端排放监控装置,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31分 |
供货安装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全面详实,可行性、针对性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供货周期相对最短的,得5分; 2.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具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供货周期相对较短的,得3分; 3.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的,得1分; 4.方案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包括售后响应时间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完备可行,响应时间迅速,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 2.售后技术服务承诺基本可行,响应时间基本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得3分; 3.售后技术服务承诺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承诺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11月9日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计量测试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浮山路39号
联系方式:0551-6812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