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三屋园艺场回建安置用地B地块项目(重)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118001
二、首次邀请书日期:2025年4月30日
三、澄清(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 澄清(更改)事项 | 澄清(更改)前内容 | 澄清(更改)后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是,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延误期间的价格不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1 2期发布的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 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不予调整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是,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延误期间的价格不予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 ②承包人在《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 ③承包人在《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 第3种方式:不予调整 。 |
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政策性调整、《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外,本合同综合单价一律不做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1)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1)单价合同。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工程量偏差:按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 ③政策性调整:按国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④市场波动引起的调整:按11.1的约定调整。 ⑤其他: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发布公告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金耀三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海燕; 1807654199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三屋园艺场场部办公楼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栩卉;0771-4923450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1-3楼
招标人:广西金耀三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