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硫酸采购招标项目地区 河北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硫酸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金川中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招标范围:1标段:工业浓硫酸|合格品≥92.5%,2标段:工业浓硫酸|合格品≥98%GB/T534。本项目分2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保留其按自然顺序排列靠前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取消其后续中标人资格,中标结果将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2.2供货地点:张家口市主城区再生水厂区硫酸储罐内2.3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供货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2.5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生产或销售该产品的经营许可资质,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其中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里的主要流向要含有河北省。(3)投标人具备运输硫酸的资格和能力,自有或者合作运输单位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3.1.2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6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3Cp%3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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