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517 | 项目名称 | 中科谷产业园6号楼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环大道中科谷-南区 |
面积/数量 | 13641.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年(1-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1-2月,毛坯2个月,精装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7元/平方米/月(37、41、49元/平方米/月,最终执行价格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未按期签约或者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物业(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房屋使用条件、面积及装修情况等)。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的,即视为知悉并且全部了解出租方物业的现状情况。 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次挂牌招租的物业位于中科谷产业园6号楼,该楼宇共15层,每层标准面积为1413.9平方米。为适配不同企业的经营需求,实际租赁面积可根据承租方具体诉求协商确定。 2.本次招租底价设定为31元/㎡/月、41元/㎡/月、49元/㎡/月三档区间,最终执行价格将综合考量租赁面积规模、租赁期限长短等因素,具体细节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为准。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租赁期限为3年的,物业费为9.6元/㎡;租赁期限为2年及以下的,物业费为12元/㎡。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5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承租方承诺已查阅招租资产的公告内容和对招租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就招租资产进行过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招租资产的现状(含瑕疵)等相关内容,自愿按招租资产现状参与公开招租,并保证在成为该资产的最终承租方后,不对招租资产提出异议。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9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29层 |
联系人 | 江先生;卢先生 | 联系方式 | 18926527132;18319040122 |
邮箱 | luxuxu@szexgrp.com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华科育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中环大道中科谷产业园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意向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 ③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④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⑤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违法情形的。 2.交易保证金 ①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取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交纳; 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金额按公告要求执行)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③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银行账户; ④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⑤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 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方。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 ||
监督电话 | 0755-886532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