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土地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小田改大田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土地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小田改大田工程(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502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梨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50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总188 9575 99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梓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银河一路明日世纪花园南门东侧三楼305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工189 4991 0722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经世电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定远县五洋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宇设计有限公司) | 安徽博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安徽信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雨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水果市场南侧0201室 | 合肥长丰县罗塘乡政府大院老办公楼南楼 | 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外环南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5#楼0103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建安工程费费率 | 97.60%(约421421184.00 元) | 98.00%(约423148320.00 元) | 97.00%(约418830480.00 元) | |
工期(日历天) | 540 天(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495 日历天) | 540 天(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495 日历天) | 540 天(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495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定远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 标段) 2、2024 年三门县高标准农田(含粮食功能区)管护提升工程(设计) | 1、夹江县天府粮仓-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金牛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 (勘察设计) 2、雅安市名山区高效农业科技推广农田建设项目 | 1、2025 年土默特左旗 18.0528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四标段 2、郧西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工程总承包 (EPC)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强 | 周艳萍 | 孙跑跑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1342022202403369 | 皖 1342016201902838 | 皖 1342021202203780 | ||
设计经理 | 姓名 | 鲍生谋 | 陈宝玉 | 袁军强 | |
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AY20064200042 | AY20101300544 | AY20246200472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0日 | ||||
招标代理费 | 27495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政策法规股0557-80956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