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八一南街站风亭附属用房改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2108-330791-04-01-162641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金义东公路88号轨道大厦
联系人:丁敏
电话:139****5479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华顺大厦1802
联系人:方鸿燕
电话:183****5737
| |||||
标段(包)名称:
|
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八一南街站风亭附属用房改扩建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7310850007254002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以下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15日内须出具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以上3.1.1、3.1.2条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其他: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施工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设计负责人)。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10-21至2025-10-24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评标时间:
|
2025-10-17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543)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9-82376493
| |||||
来源平台: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10-20 10:45:28
|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