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13合同段施工期交通组织施工劳务合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13合同段施工期交通组织施工劳务合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 公开采购 ,资金来源为 业主支付的工程款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13合同段施工期交通组织施工劳务合作
1.2 项目概况: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A13标段起点位于诏安县深桥镇仕江村仕江大桥附近,止于既有沈海高速闽粤两省交界处,途经诏安县桥东镇、深桥镇,路线走向与既有沈海高速相同,为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漳州龙海至诏安段改扩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讫桩号为YK133+500~YK146+898.499,主线里程为13.398Km,均为原路改扩建(四车道改八车道),采用右幅新建,新建溪南大桥,预留原溪南停车区设置出入口条件,之后继续沿两侧拼宽,改扩建诏安南互通,在原省界收费站处新建诏安南服务区,而后继续两侧拼宽至终点闽粤界。本采购项目为全标段内施工期交通组织施工劳务合作,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说明。
1.3 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合作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响应最高限价 |
JA-1 | 全标段范围内施工期交通组织施工劳务,包含不限于跨路、涉路、封路交通布控作业,设施拆除、提示牌安装,日常维护及巡控、应急抢险、交通指挥、编制各阶段节点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审批(交通执法、交警等部门)、协助或协调沟通各建设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事项处理、保证交通管制安全及施工完成后相关设备的拆除撤场恢复高速公路原状等。 | 本次采购单价及总价均设置限价,最高采购限价总价14322747元 (增值税9%),最高采购限价单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1.4 服务(交货)期限:暂定30个月,具体以建设项目完工时间为准(且须满足建设项目各部位的施工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期根据采购人与业主的合同规定。
1.5 服务(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
1.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采购的采购组织实施单位为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建省高速交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与福建省高速交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履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2必须是在2026年度与采购人(包括采购人权属公司)成交次数少于2次(施工分包单个合同包3000万元、劳务合作1000万元及以上,以成交结果通知书为准)的合格供应商,成交人为集团权属企业的除外。
2.3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班组长最低要求见附录5。
2.5业绩条件: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承揽过高速公路类似交通组织、交通导改、交通布控、布控施工等劳务合作(劳务分包)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注:业绩需附成交通知书或劳务合同)。
2.6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7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实施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2.8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施工劳务合作分包标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4.1 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4.2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
5.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8日至 2026年11月5日,登录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链接])采购招标-供应商采购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组织实施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邮寄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2)5911373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由采购组织实施单位在递交地点组织开启。
8.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链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链接])、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链接])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交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实施单位: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92-5911373
电子邮箱:gslqzcb@[链接]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法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监督电话: 0592-5935390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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