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747792025603
二、合同名称:金山区卫新路11号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6000250417103278-16242541
四、项目名称:金山区卫新路11号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
联系方式:021-57921916
供应商(乙方):上海采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怡玮(女)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8号1746室
联系方式:1390195871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金山区卫新路11号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140931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金山区卫新路11号,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本项目位于卫新路11号,物业服务内容包含综合管理、建筑物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保洁、绿化、公共秩序维护、节能管理、动力能耗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本项目一招三年,每年签订合同,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1.按照检查标准,频率,检查合格。2.维修及时率达到100%,返修率不高于1%。3.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40931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