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放电组合产品开发及供货 (项目名称) 充放电组合产品开发及供货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包件编号: DF25Z-XB-HW-00115-01
一、采购概况
充放电组合产品开发及供货 (项目名称) 充放电组合产品开发及供货 (包件名称)于 2026年01月05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F%BC%89%E5%8F%91%E5%B8%83%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F%BC%8C 2026年01月15日 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开启响应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6日 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将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二、评审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上海循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响应报价 (元/%/其他) | 118396.45 | 412652 | / |
修正后响应报价(如有) (元/%/其他) | 118396.45 | 412652.00 | / |
三、评审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上海循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评审价格 (元/%/其他) | 118396.45 | 412652.00 | / |
否决响应文件情况说明 |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23日 至 2026年01月24日 (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人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猛士汽车科技公司
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6号
联系人: 李韶炜
电话: 15071043368
电子邮件: lisw@dfmc.com.cn
2.监管机构: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猛士汽车科技公司
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大道666号
联系人: 石城
电话: 13871483290
电子邮件: m-shicheng@dfmc.com.cn
采购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猛士汽车科技公司
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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