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河泸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固定总价)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不少于 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更正为: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不少于 0.5)分。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1(不少于 0.5)分,每低 1%扣0.5(不少于 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
招 标 人: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