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一高、四高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一高、四高操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南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 (如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一高、四高操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24号;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64,永建招标【2025】025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含操场硬化、排水沟及排水沟清淤、旗台、绿化、显示屏及支架、看台新建及改造工程。
2.4 建设地点:永城市第一高级中学、第四高级中学
2.5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015793.77元;第二标段:56126.35元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8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 6 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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