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致新楚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商混(ZXCB-26012-SH-SJ)采购公告
成都武侯致新楚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人)采购“成都武侯致新楚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商混(ZXCB-26012-SH-SJ)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武侯致新楚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商混(ZXCB-26012-SH-SJ)采购。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由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人组织采购;成交后,由成都武侯致新楚北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三)项目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四)采购内容:混凝土、砂浆,详见采购要求。
(五)需要的供应商数量: 1 家 。
(六)项目工期:/。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基本限价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最高限价含税到场单价(元/m³)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10 | m³ | 32960 | 13% | 315 | |
2 | 混凝土 | C15 | 325 | ||||
3 | 混凝土 | C20 | 335 | ||||
4 | 混凝土 | C25 | 345 | ||||
5 | 混凝土 | C30 | 355 | ||||
6 | 混凝土 | C35 | 365 | ||||
7 | 混凝土 | C40 | 375 | ||||
8 | 混凝土 | C45 | 390 | ||||
9 | 混凝土 | C50 | 405 | ||||
10 | 混凝土 | C55 | 425 | ||||
11 | 混凝土 | C60 | 445 | ||||
12 | 砌筑砂浆 | M5 | m³ | 据实结算 | 13% | 305 | |
13 | 砌筑砂浆 | M7.5 | 315 | ||||
14 | 砌筑砂浆 | M10 | 325 | ||||
15 | 砌筑砂浆 | M15 | 335 | ||||
16 | 砌筑砂浆 | M20 | 345 | ||||
17 | 抹灰砂浆 | M5 | 315 | ||||
18 | 抹灰砂浆 | M7.5 | 325 | ||||
19 | 抹灰砂浆 | M10 | 335 | ||||
20 | 抹灰砂浆 | M15 | 345 | ||||
21 | 抹灰砂浆 | M20 | 355 | ||||
22 | 地面砂浆 | M15 | 345 | ||||
23 | 地面砂浆 | M20 | 355 | ||||
合计 | |||||||
备注:本项目砂浆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方式履约;结算数量以履约过程中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数量作为预估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 |||||||
(一)上述表格混凝土若有特殊要求,其对应规格型号的特殊混凝土费用增加(含13%增值税)如下: | |||||||
24.细石混凝土(5-20mm粒径)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10 元/m3; | |||||||
25.防水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P6增加 6 元/m3,P8增加 8元/m3,P10增加 10 元/m3; | |||||||
26.聚丙烯合成纤维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10 元/m3(每立方米混凝土聚丙烯合成纤维掺量为 0.9 kg); | |||||||
27.膨胀(微膨胀)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10 元/m3; | |||||||
28.水下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10 元/m3; | |||||||
29.早强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6元/m3; | |||||||
30.自密实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50 元/m³; | |||||||
31.清水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40 元/m³; | |||||||
32.喷射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 50 元/m³(含速凝剂); | |||||||
33.钢纤维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按钢纤维掺量50 元/10kg计算; | |||||||
34.混凝土配合比同比例砂浆,按相应强度等级(含抗渗、膨胀等附加收费)混凝土综合单价计价(润管砂浆免费)。 | |||||||
35.防水砂浆在同规格型号砂浆基价上增加 12 元/m3; | |||||||
36.掺5%防水剂混凝土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价上增加12元/m³。 | |||||||
(二)37.单车运输方量不足 5 m3,按 30 元/m3补足运费差(含13%增值税),前1次补方除外。 | |||||||
38.砂浆按30元/方补足运费,砂浆运输补差金额单车次不超过150元。 | |||||||
39.超时费(由甲方支付):砂浆、混凝土到工地120分钟内卸完;超过120分钟的部分,按100元/小时计算超时费。 | |||||||
其他费用价格表:
序号 | 泵送方式 | 单位 | 增值税税率 | 最高限价含税到场单价(元/m³) | 备注 |
40 | 车载电泵 | 元/m³ | 13% | 5 | |
41 | 柴油泵 | 元/m³ | 14 | ||
备注:若单批次用车载电泵或柴油泵不足80立方,按80立方收取费用。若未按照甲方计划提供泵送工具,则按照甲方计划的浇筑工具办理结算。 | |||||
(二)质量要求: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三)采购方式:网络反向多次报价(每次最小减价幅度:¥0.1元/m³及其整数倍)。
(四)竞价起始价:人民币【355】元/m³。(供应商在竞价起始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注:为方便竞价,各竞价起始价设定为统一值,竞价起始价仅作为竞价用,不作为确定成交价格及结算的依据。
(五)采购范围:详见采购要求。
(六)合同价格:
1.基本限价清单合同含税到场单价(序号1-23)=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下浮金额。
2.基本限价清单合同含税到场单价(序号24-41:外掺和泵送费用):为成交后固定单价,不参与报价下浮.
说明:最高含税到场单价限价包含【13】%税率,若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发生变动,所有合同价格将按以下公式统一调整:
1.调整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实际税率)
2.不含税单价=对应含税单价÷1.13
(七)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八)履约保证金:5万元,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九)其他: / 。
三、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1.已成功入围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大宗贸易业务子库。尚未入库的供应商需在公告期完成入库审核,未完成入库审核的,不具备本项目报名资格。(入库指引:https://swueecg.com/#/purchase/notice/detail?id=2047216883999993858&activeIndex=1)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列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供应商黑名单;未与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相同法定代表人、控股/被控股关系等)。
4.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若分公司参与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同一法人机构只允许一个授权机构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二)潜在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入库通知书》扫描件。
2.其他:《承诺函》(注报名后查看,采购文件最后一页附模板,资料上传时请确保盖章签字完整,彩色扫描)。
四、交易规则
(一)公告时间及遴选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期为1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如征集到3家及3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合理最低价中选。
(二)根据本公告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采购代理人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采购代理人组织竞价,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须在确认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代理人出具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10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且未说明原因的,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该中标(成交)项目,采购人有权按采购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有)。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六、供应商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入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库:
(一)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二)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三)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四)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五)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六)经确认采购资格后,供应商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七)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八)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九)供应商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15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人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十)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十一)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被列入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黑名单前,采购代理人书面告知供应商,3日内可申辩,采购代理人7日内复核并书面回复。
七、采购款项的结算
详见合同(报名后查看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潜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三)潜在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除另有约定,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潜在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七)项目成交后,若采购因业主方的原因撤销,则交易作废。
(八)若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和相应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采购结果或相应服务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九)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贯穿采购全过程(采购公告、响应、评审、成交公示、成交确认阶段);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将开展履约动态核查。采购结果公示及最终确定期间,经核查发现拟定成交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认定其丧失成交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惩戒名录;近三年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履约能力显著大幅下降的实质性情形,已不具备持续、稳定、全面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不符合采购准入及履约要求。出现以上情形的,本次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有权协商顺延确定成交单位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拟定成交单位因上述情形被取消资格的,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采购代理人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补偿及相关责任。
(十)后附合同为合同模板,实际以最终签署的为准。
九、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成都致新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老师 028-85002913
平台技术咨询:028-8612330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与投诉电话:028-850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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