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标准轮滑场地建设项目”的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金寨县标准轮滑场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341524001005059)”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1、关于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澄清如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指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轮滑场、羽毛球场、室内运动场地等运动场地新建、改建专项施工工程;仅房屋土建、普通景观绿化、体育器材采购安装运维养护、施工劳务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提问1:关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为:学校操场及看台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学校园内,包含操场现有跑道及人造草坪面层拆除及重新铺设;更换沟盖板;围墙基础、立柱翻新;看台铺贴花岗岩;跳远区沙坑换填;铅球区铺草皮;积水处排水处理等。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本答疑澄清第1条内容,结合自身项目情况,自行判断拟提供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最终是否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提交的合同、验收资料等,对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综合评审。
3、提问2:金寨县标准轮滑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看台、轮滑场地附属设施、排水照明、绿化等。其中近五年内项目经理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同一范畴是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请问我单位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基层、面层、排水的施工及体育器械安装。可以是同类业绩吗?
答复: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本答疑澄清第1条内容,结合自身项目情况,自行判断拟提供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最终是否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提交的合同、验收资料等,对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综合评审。
4、提问3: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业绩。请问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标的学校运动场、操场维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本答疑澄清第1条内容,结合自身项目情况,自行判断拟提供的业绩是否符合要求。最终是否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提交的合同、验收资料等,对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综合评审。
5、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体育场地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关于分包合同工程界定: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或发包人之一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认可,投标人与总承包单位或与其他承包单位单独签订的双方合同不予认可)同一范畴是指:体育场地建设项目。问:本公司中标项目名称为:公共健身体育公园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占地10万平方米滨江公共健身体育公园(两个广场区、儿童游乐区运动功能区、球类运动区以及亲子活动区),包括排球场720.00平方米、网球场670.00平方米、羽毛球场352.00 平方米、篮球场613.00平方米、7人制足球场3235.00平方米、健身步道以及配套绿化工程(约6600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停车场、设备购置等,中标工作内容:新建占地10万平方米滨江公共健身体育公园(两个广场区、儿童游乐区、运动功能区、球类运动区以及亲子活动区),包括排球场720.00平方米、网球场670.00平方米、羽毛球场352.00平方米、篮球场613.00平方米、7人制足球场3235.00平方米、健身步道以及配套绿化工程(约66000.00平方米)、公共厕所、停车场、设备购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是否符合招标业绩要求。
答复:投标人所述业绩类型符合招标文件业绩类型要求,最终是否认可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提交的合同、验收资料等,对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综合评审。
6、工程最高限价人工费总额为大写:肆拾叁万叁仟柒佰零捌元肆角玖分(¥小写:433708.49元)。投标报价中人工费总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大写:贰拾陆万零贰佰贰拾伍元零玖分(¥小写:260225.09元)(特别说明:此人工费总额按定额人工费计算得出,因商务标评标系统仅计算投标人定额人工费总额,各投标人所投定额人工费总额应不低于公布的本项目人工费最低标准)。
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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