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2 | |||||||||||||||
| 2、项目名称:叶县文物保护中心叶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93,770.00元 | |||||||||||||||
| 最高限价:89377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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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服务内容:普查范围涵盖我县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指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服务标准:合格,通过县级、市级、省级普查机构逐级检查验收,编制普查报告,汇总上报普查成果,并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验收。(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6年6月30日结束;(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4、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3.方式: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3、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5-2316208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文物保护中心 |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82号 | |||||||||||||||
| 联系人:韩先生 | |||||||||||||||
| 联系方式:134094629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统计局家属院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38983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3389832 157375750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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