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备字[2025]120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平县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 建筑规模及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村街道路建设、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治理提升等方面。
2.1.3 建设地址:广平镇、南韩镇、东张孟镇、平固店镇、胜营镇、南阳堡镇、十里铺镇等。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6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相关专业(给排水、环保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12 00:00
至
2025-11-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02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jyzx/%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3Cp%3E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分散评审 ”、“全省随机远程异地 ”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广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单承涛,15227946749。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郭市雷,0310-26299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0-2521468
电子邮箱:
gpntxmz@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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