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KJ)2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
1905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询价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09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
2 | 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24条 |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 1.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响应无效;认证机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所列机构为准。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品目编码及名称为:高原电烧水壶(GB 21456-2024) 2.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 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得分,认证机构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最新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所列机构为准。 有关本项目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 | 此条删除 |
3 | 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25条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等相关法规制度及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为: 便携式户外电源箱、山地防爆照明灯、手持钢筋混凝土无齿切割机、便携式取暖炉、高原电烧水壶。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等相关法规制度及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为: 便携式取暖炉、高原电烧水壶。 |
4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升降式移动照明平台 | 灯杆数量:≥4根灯杆,灯杆升降高度≥5m | 灯杆数量:≥4根(节)灯杆,灯杆升降高度≥5m |
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 额定功率:额定功率≥3000W,瞬时最大功率≥6000W | 额定功率:额定功率≥1000W,瞬时最大功率≥3000W |
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 存储电量≥1000Wh | 存储电量≥2.5度电 |
7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 整体重量:≤18kg | 此条删除 |
8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 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锂电池移动电源(≤18kg)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类别0914),需提供该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 此条删除 |
9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 防护等级≥IP64 | 此条删除 |
10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山地防爆照明灯 | 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类别2318)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需提供该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 此条删除 |
1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手持钢筋混凝土无齿切割机 | 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电动工具(类别0914)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需提供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 此条删除 |
12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玻璃破碎器 | 电机功率:≥35KW | 电机功率:≥35W |
13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玻璃破碎器 | 电池类型:采用锂电池,电压8-12V,容量2500-3500Ah | 电池类型:采用锂电池,电压8-12V,容量2500-3500mAh |
14 | 《第三章 采购需求》多功能保温毯 | 防水布单位质量:≤155g/cm2 | 防水布单位质量:≤155g/m2 |
15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取暖炉 | 外形尺寸:≤35*30*30cm | 此条删除 |
16 | 《第三章 采购需求》高原电烧水壶 | 节能要求:按照《强制节能产品目录》要求,电加热设备属目录内产品,需提供节能环保相关证明材料 | 此条删除 |
17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制氧机 | 出氧浓度:≥90% | 出氧浓度:≥22% |
18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制氧机 | 电池容量:≥4500Ah | 电池容量:≥4500mAh |
19 | 询价文件 |
| 详见更正后询价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0991-851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室
联系方式:13201097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电 话:13201097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