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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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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SZ-2026044禹州市公安局“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502-411081-04-04-48297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项目编号:JSGC-SZ-2026044

2.3建设地点:禹州市

2.4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硬件设施改造:重点聚焦高铁站周边、西工业区及城区23条老旧薄弱道路开展系统性改造提升,新建40个路口电警及反向卡口系统、改造50个路口电警与信号控制系统,配套建设恶劣天气管控系统、治安监控前端、200套一体化多功能路灯、300套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软件平台搭建:配套搭建智慧交通综合管理平台和专属运行存储环境,建成集指挥调度、集中管控、数据分析、智能展示于一体的智慧化管控平台,实现城市交通全域智慧监管、智能分析、安全防控和高效调度,全面支撑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与安全防控工作。

2.5总投资约13000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禹州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合图审、报批等内容。

(2)施工范围: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施工工作以外,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3)采购范围: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4)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包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9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通信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6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7 联合体要求

3.7.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牵头人);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料。

3.7.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1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链接]),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8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人。

9.联系事项

招标人:禹州市公安局

地址:禹州市华夏大道2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374-8087477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637156314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地址为 [链接]。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 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保证金

7.1 基本户备案。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入口登录,在“交易乙方信息管理”—“基本信息”—“基本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7.2 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入口登录,进入所投项目的“工作环节”—“投标阶段”—“保证金查询”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在“保证金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8.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8.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8.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8.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9.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9.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9.3 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9.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9.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9.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10.评标依据

10.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10.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8、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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