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中核二二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锁止防脱波形聚乙烯缠绕管常规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实施单位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实施单位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5-02435。
内部编号:ZKX20250819A008。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二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锁止防脱波形聚乙烯缠绕管常规采购。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品类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保等级 | 标准规范 | 备注 |
1 | 水暖材料 | 锁止防脱波形聚乙烯缠绕管 | DN/ID1300-SN12.5-F27 | QNC | T/CECS 10212—2022 |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的锁止防脱波形聚乙烯缠绕管产品的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4 交货地点:浙江宁波象山鹤浦杨柳坑村片区核电项目部。
2.5 交货期限:按合同约定,具体时间以采购需求单位要求为准。
2.6 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质量保证等级QNC,满足相关现行国标T/CECS 10212—20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盖制造商章),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投标人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通过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不同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中国核建中核二二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锁止防脱波形聚乙烯缠绕管常规采购),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咨询电话021-61592300。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0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联 系 人:周超
联 系 电 话:1336725931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
邮编:100039
标书售卖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10-88529955
传真:010-88529153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项目负责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802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杨经理
电话:010-88527802
电子邮件:zytszbb@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他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实施单位即招标人。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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