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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洲新城大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宁乡经开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其他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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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背景与建设目标

1.本项目为宁乡经开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旨在优化园区营商配套环境,精准服务园区企业职工出行需求。项目遵循重点区域覆盖、重点人群保障、重点时段保障三大原则,采用“平峰常态化运营、高峰集中加密”运营模式,补齐园区公共交通配套短板,切实便利企业职工上下班出行;通勤巴士供往来园区客商、园区居民、园区企业职工等人群免费乘坐。

2.园区河西片区现有10台通勤巴士,已购置投入运营6年,目前车辆正常使用运营中,后续将进行资产处置。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园区国有企业完成上述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并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可将该批车辆纳入本项目运营体系;车辆净值以车辆权属单位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估值报告详见附件,车辆最终处置价格以财政及国资监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资产评估备案流程严格遵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执行。

(二)预算及服务期限

1.资金预算:每年8326513.34元,三年服务总预算金额为24979540.02元,大巴车折合7.31元/公里、中巴车折合6.76元/公里;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模式,投标人报价需涵盖项目全部运营成本,中标后采购人不再额外增补任何费用。

2.服务周期:自线路试运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履约时间为准。

3.综合考评要求:每季度末开展综合评估,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当年四个季度平均得分为准;当年四个季度平均得分≥80分方可续签,未达标则次年重新招标;本项目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度考核周期按日历月计算,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付款结算主体:湖南省金洲新城大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自行支付服务费;年度费用总额平均到每季度为季度平均运营费用;按实际发班趟次,结合考核情况,得出当季度实得运营费用,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款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线路运营基础说明

1.项目预设12条通勤线路,包含每日班次、单程运营里程、单价、运营时段、年度运营天数等核心运营参数。实际履约阶段,采购人可结合企业用工、节假日、客流变化,动态调整运营线路、每日往返趟次、发车时间及沿途停靠站点。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临时调整线路、班次时,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完成手续报备;拒不配合单次扣款5万元,累计三次不予配合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最终运营方案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线路名称

班次

单程公里数

(km)

运营时间段

年运行天数

(天)

1

高铁南线(高铁南站—麓谷公园—创业大楼)

4班

约63.6

周一至周五  往 6:20/6:35;返17:20/17:40。

周  末    往 6:30;返17:40。

365

高铁南线(高铁南站—梅溪湖—创业大楼)

4班

约67.6

周一至周五  往 6:05/6:20;返17:10/17:30。

周  末    往 6:20;返17:30。

365

2

北站线(汽车北站—长张高速—蓝月谷双创中心)

4班

约51.6

周一至周五  往 7:10/7:40;返 17:10/17:30。

365

北站线(汽车北站—金洲大道—蓝月谷双创中心)

4班

约55.4

周一至周五  往 6:40/14:40;返 12:40/19:20。

周  末    往 7:10/14:40;返 12:40/17:35。

365

3

星沙北线(三一总部—创业大楼)

8班

约60.6

周一至周五  往 6:05/6:20/6:30/14:10;

返 12:10/17:20/18:10/20:10。

周  末    往 6:20/14:10;12:10/18:10。

365

4

金星北路线(普瑞大道金星路口—创业大楼)

8班

约52.8

周一至周五  往 6:20/6:40/7:00/14:00;

返 12:50/17:25/17:45/20:30。

周  末    往 6:40/14:00;返12:50/17:45。

365

5

比亚迪线(长沙比亚迪—长张高速—创业大楼)

4班

约70.6

周一至周五  往 6:20/6:30;返17:20/17:40。

365

比亚迪线(长沙比亚迪—金洲大道—创业大楼)

4班

约69.4

周一至周五  往 6:05/14:10;返12:10/20:10。

周  末    往 6:20/14:10;返12:10/17:40。

365

6

宁乡线(白马桥—金玉工业园—碧桂园山湖城)

2班

约42.3

每天 往 7:10;返 17:20。

365

宁乡线(白马桥汽车站—碧桂园山湖城)

14班

约28.8

周一至周五

往  6:35/6:50/7:05/7:25/7:35/8:0/13:00/17:30/18:30;返  6:20/12:00/17:40/18:00/20:15。

周  末   往 6:35/13:00/18:00;

返 8:00/12:00/20:15。

365

7

园区内循环—学府路线(美宜佳—楚天科技—创业大楼)

6班

约17.0

每天 返7:35/8:15/8:45;往17:00/17:40/18:20。

365

8

园区内循环—永佳路线(美宜佳—永佳路—创业大楼)

6班

约21.0

每天 返7:35/8:15/8:45;往17:00/17:40/18:20。

365

9

园区内循环—蓝月谷路线(美宜佳—蓝月谷路—创业大楼)

6班

约17.9

每天 返7:35/8:15/8:45;往17:00/17:40/18:20。

365

10

园区内循环—金水路线(碧桂园山湖城—金水路—弗迪电池南)

6班

约17.1

每天 往7:35/8:15/8:45;返17:10/17:50/18:30。

365

11

园区内循环—夏铎铺线(弗迪电池南—夏铎铺工业园)

3班

约17.5

每天 7:30/8:10/8:50。

365

园区内循环—夏铎铺线(夏铎铺工业园—弗迪电池南)

3班

约13.2

每天 17:30/18:10/18:50。

365

12

园区内循环—金林路线(碧桂园山湖城—金林路—弗迪电池南)

6班

约18.1

每天 往7:30/8:10/8:50;返17:10/17:50/18:30。

365

注:1.每条线路里程数均已考虑首末站点与停车场间的距离,各按2km测算。

2.年度总里程增加5%以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1-5号线路为长沙线路,7-12为园区内循环线路。

2.费用标准

序号

车辆类型

单价构成

里程单价

(元/公里)

年度总公里数

合价(元)

1

大巴车

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电费、车辆折旧、轮胎损耗、维修保养、车辆保险、停泊场地租赁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车辆运营所有费用。

7.31

1063524.7

7774000.29

2

中巴车

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电费、车辆折旧、轮胎损耗、维修保养、车辆保险、停泊场地租赁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车辆运营所有费用。

6.76

81687

552513.05

3

年度预算金额(元/年)

8326513.34

4

三年总预算金额(元)

24979540.02

备注: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报价明细表。

★2.表格内年度总里程数不作调整;里程单价、合价在计算过程中产生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投标单位填报的单价及合价均不得高于对应上限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线路设置

线路具体情况如下:

(1)高铁南线:长沙高铁南站至创业大楼

①长沙南站西广场公交站(花候路)→雨花区政府(香樟路香莲路口红绿灯处)→潇湘晨报公交站→铁道学院公交站→新开铺路口公交站(河马公园)→阳光100公交站→王家湾→西站2C地铁口→湘仪路口→麓景路(途经)→湖南公信公交站→麓谷林语东公交站→桐梓坡路东方红路口公交站→真人桥地铁站→黄桥大道口公交站→碧桂园山湖城→新阳大道→金水路→科创大楼→宁乡三一北门→金洲明珠→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②长沙南站西广场公交站(花候路)→雨花区政府(香樟路香莲路口红绿灯处)→潇湘晨报公交站→铁道学院公交站→新开铺路口公交站(河马公园)→阳光100公交站→王家湾→西站2C地铁口→梅溪湖东地铁站→文化艺术中心地铁站→梅溪湖西地铁站→长庆地铁站→桐梓坡路东方红路口公交站→真人桥地铁站→黄桥大道口公交站→碧桂园山湖城→新阳大道→金水路→科创大楼→宁乡三一北门→金洲明珠→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2)北站线:蓝月谷双创孵化中心至长沙汽车北站

①蓝月谷双创孵化中心→经谐园路→创业大楼→金洲大道→新德北路→旺金路→科创大楼→长张高速→岳麓大道(左转)→金星路(右转)→北二环(右转)→长望路→福元路大桥(左转)→芙蓉北路→汽车北站

②蓝月谷双创孵化中心→经谐园路→创业大楼→金洲大道→新德北路→旺金路→科创大楼→金洲大道(左转)→汇智路(右转)→岳麓大道(左转)→金星路(右转)→北二环(右转)→长望路→福元路大桥(左转)→芙蓉北路→汽车北站

(3)星沙北线:长沙三一总部至创业大楼

途经站点:三一总部(长沙县实验中学北公交站)→星沙购物中心公交站→星沙地铁站→湘龙地铁站→世界之窗公交站→四方坪双拥地铁站→九尾冲公交站→银盆岭大桥西公交站→岳麓大道金星路口站→岳麓大道(途经)→汇智路(途经)→黄桥大道口公交站→金洲大道(途经)→碧桂园山湖城→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金宁东路与新阳大道交汇处)→邦普一期→科创大楼→宁乡三一北门→金洲明珠→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4)金星北路线:天恒生活广场至创业大楼

途经站点:月亮岛天恒生活广场→罐子岭地铁站→湘江新城地铁站→经银杉路上北二环→金星北路→白鸽咀地铁站→涧塘地铁站→麓谷公园地铁站→长丰地铁站→桐梓坡路东方红路口站→雷高路口公交站→黄桥大道口公交站→碧桂园山湖城→时代奥莱→科创大楼→宁乡三一北门→金洲明珠→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5)比亚迪线:长沙比亚迪至创业大楼

①长沙比亚迪→环保西路→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芙蓉南路→中信广场地铁站→省政府地铁站→湘府大桥→李自健美术馆→潇湘大道→中南大学潇湘校区→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岳麓大道→长张高速→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科创大楼→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②长沙比亚迪→环保西路→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芙蓉南路→中信广场地铁站→省政府地铁站→湘府大桥→李自健美术馆→潇湘大道→中南大学潇湘校区→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六沟垅地铁站→麓谷公园地铁站→真人桥地铁站→金洲大道→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科创大楼→邦普五期→创业大楼

(6)宁乡线:白马桥汽车站至碧桂园山湖城

①白马桥汽车站→公园道1号→钓鱼台9号→玉潭政府→玉煤大道→金玉工业园→玉煤大道→金色夏威夷→文体中心公交站→市检察院公交站→绿地→法院公交站→通程公交站→五街国际公交站→正能量名车→蓝色港湾→纸业园公交站→创业大楼→邦普五期→金洲明珠→三一北门→科创大楼→邦普一期→星邦→金水路(宁乡弗迪电池北)→华兴人才公寓→碧桂园山湖城

②白马桥汽车站→公园道1号→钓鱼台9号→玉潭政府→金色夏威夷→文体中心公交站→市检察院公交站→绿地→法院公交站→通程公交站→五街国际公交站→正能量名车→蓝色港湾→纸业园公交站→创业大楼→邦普五期→金洲明珠→三一北门→科创大楼→邦普一期→星邦→金水路(宁乡弗迪电池北)→华兴人才公寓→碧桂园山湖城

(7)园区内循环—学府路线

途经站点:美宜佳(农科园)→桑莱特→万容包装→朴诚乳业→青岛啤酒→未来方舟→玉龙国际花园→山水华庭→水木天成→沩丰安置区→美的城小区北→怡宁新村→松井新材→加加南门→城郊医院→船形山公园→创业大楼接驳站

( 8 ) 园区内循环—永佳路线

途经站点:美宜佳(农科园)→好益多→金科美苑→朴诚乳业→格力销售→格力宿舍→格力空调→创远矿山→秉信包装→蓝月谷双创孵化中心→智能终端产业园→楚天长兴→美妆谷南园区→谐园路→金洲大道→创业路→新康大道→妙盛工业园→创业大楼接驳站

( 9 )园区内循环—蓝月谷路线

途经站点:美宜佳(农科园)→好益多→中伟→海信电器→蓝月谷智能家电配件产业园→中京机械→联塑科技→中财集团→美怡乐食品→洽洽食品→怡宝→船形山公园→创业大楼接驳站

(10)园区内循环—金水路线

途经站点:碧桂园山湖城→华兴人才公寓→金水路→科创大楼→金水路→历泉路→金宁东路→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

(11)园区内循环—夏铎铺线

①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华兴人才公寓→科创大楼前坪公交站→新天北路→金宁路→泉洲路星邦西门→金洲大道→新天南路星邦→金夏路华泰涂料→新德南路金铎机械→G319右转→鑫迪大道(新越路)→科技大道

②科技大道→兴旺路→新天南路→长石机械→同兴安置区→长房宁洲府→星邦→新阳大道→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

(12)园区内循环—金林路线

途经站点:碧桂园山湖城→杉杉→星邦南门→金林路→星城石墨→新雅北路(恩吉创业园)→三一北门→科创大楼→邦普一期→泉洲路→华兴新能源宿→宁乡弗迪电池南侧接驳站。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二、车辆配置标准及配套设备设施要求

★1.车辆数量与规格:投标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置自有产权的纯电动新能源的大巴车不少于28台,车辆车身长度不低于10.5米,单车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45人;自有产权的纯电动新能源的中巴车不少于2台,单车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15人;车辆投运前应取得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须涵盖省内包车客运);为保障通勤巴士运营安全和服务品质,降低车辆故障率,确保园区职工乘车体验,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的车辆占比不低于70%。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汇总表及所有车辆的证明材料,如中标供应商无法及时提供,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车辆证明材料明细如下:

1.1中标供应商现有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省内包车客运);

1.2中标供应商新购车辆:提供新车购置凭证,包括: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并确保新购车辆能够及时投入本项目运营服务。

2.本项目仅金林路线及部分宁乡线路班次采用中巴车运营,其余线路及班次均采用大巴车运营。若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发现其他园区内循环线路及宁乡线路存在上座率不高(经常性上座率低于30%)的路线、班次,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调整为采用纯电动新能源中巴车(座位数不少于15人,规格须统一)运营,具体调整运营车辆的路线及班次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车辆挂靠经营,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投入车辆近一年的保险缴费凭证、充电记录、维修记录,如查实车辆为挂靠经营,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车载标配设备:所有运营车辆统一加装GPS定位系统、车载显示屏、车内监控摄像头;每台车标配安全锤、三角木、有效灭火器等应急安全器材。

5.车辆运维要求:车辆日常清洁、定期二级维护、安全性能检测、故障维修等全部运维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发生故障停运时,中标供应商须第一时间调配备用车辆,保障原有班次、线路正常运行,不得出现缺班、停运情况。

6.广告使用权约定:全部车辆车身、车内广告位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广告素材由采购人提供,车身喷涂“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字样及其他标识等;中标供应商负责广告制作与安装,每年安装次数不超过2次,广告内容须符合城市市容管理相关法规。

★7.智慧通勤平台:中标供应商须开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等智慧通勤平台,集成实时查询通勤巴士位置、预计到站时间以及剩余可载客数、班次发布、意见征集等功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智慧通勤平台的公司端和乘客端截图,或提供“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使用智慧通勤平台”的承诺书。

8.配套设备及场地:本项目采购人不提供停车场、充电装置、餐厅及休息室等配套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三、服务人员配置及准入管理要求

(一)人员配置定额

中标供应商须足额配备项目运营所需人员:固定在岗人员不少于8名,其中: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名;驾驶员若干(须满足基础配置大巴车驾驶员28名和中巴车驾驶员2名)。服务期间如需根据线路运力按需增补,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驾驶员硬性准入条件

1.资质驾龄:

1.1大巴车驾驶员持有A1准驾驾驶证,具备3年及以上大巴专职驾驶经验,驾驶行为习惯良好,熟悉车辆运行线路及其附近配套设施;

1.2中巴车驾驶员持有B1及以上准驾驾驶证,具备3年及以上中巴及以上车型的专职驾驶经验,驾驶行为习惯良好,熟悉车辆运行线路及其附近配套设施

2.年龄要求:符合公安部令第172 号的要求(如服务期内有政策更新,按最新的政策为准);

3.身心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重大病史,每年完成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交体检报告;体貌端正,无明显纹身、怪异造型及打扮,生活作息规律,无不良嗜好;

4.违法驾驶记录清零要求: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酒后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全责/主责记录,无暴力违法犯罪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一次性记满12分记录。

★5.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投入本项目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查实驾驶员不符合硬性准入条件,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全体从业人员通用管理要求

1.统一管理:所有管理人员、安全员、驾驶员须统一着装,着装整洁规范,举止文明得体,树立园区通勤服务良好形象;

2.劳动关系保障:中标供应商须与全部在岗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薪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存在人员不符合岗位标准的,中标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人员替换;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核心管理人员。

四、运营服务标准化要求

(一)日常行车与车辆管理

1.准点运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线路、停靠站点、发车时间执行运营,保障班次稳定、发车准时;自主维护乘车秩序,全面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2.车辆三检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三检”流程,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灯光、信号四大系统性能完好;坚持每日整车清洗,做到车身无泥土污渍、车厢内外干净无垃圾、无异味,垃圾桶及时清理不外溢。

3.台账档案管理:建立完整车辆管理台账、驾驶员档案、车辆交接登记台账,定期汇总资料报送采购人备案;同步留存安全培训、车辆年检、消杀、维保等全部书面记录。

(二)安全运营管理

1.保险保障:按要求选用合格驾驶员,自行承担保险、车辆办证年审保养等全部费用。所有车辆统一购买保险,除法定强制险按标准缴足外,还需购买每车保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三责险,车损险、承运人责任险(须≥100万元/座)、医保外用药责任险(≥50万元)等;

2.常态化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安全警示会议,落实 “一会三卡” 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3.防疫管控(如有):常态化落实防疫政策,每趟次运营完成后对车厢全面消杀,监督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完整留存消杀、防疫检查记录。

(三)车辆运营责任划分

通勤巴士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交通事故、安全事故、人员劳动纠纷、乘客投诉纠纷等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若因运营事故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全额追偿。

(四)园区配套用车义务

提供临时用车:采购人因党建、考察、体检、素质拓展等情况需要用车的,中标供应商须予以配合,协调内部车辆(以实际用车需求为准,包含但不限于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予以保障,且临时用车的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不另行计费;临时用车每年不超过150车次,其中宁乡经开区范围内每年不超过 45 车次、长株潭地区范围内每年不超过75车次、单程小于 500KM 范围内的地区每年不超过30车次,超出部分另行协商解决。

五、安全专项目标

采购人高度重视项目运营全过程安全管理,中标人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项目运营的首位,应建立健全全流程安全管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举措,强化车辆、驾驶员、行车调度、日常维保、应急处置等各环节风险前置防控,从制度、人员、设备、管理多维度筑牢安全防线,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运营期间零安全事故目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

五、服务标准:

六、运营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

采购人采用普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依据《宁乡经开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表》每季度开展服务考评,季度考核周期按自然季度计算(即,按公历1月起分段,固定4个季度,每个季度起止都是整月首尾日),考核结果直接关联服务费结算:

1.季度考核得分≥90分:全额支付当季度季服务费,无扣减;

2.季度得分<90分:每扣减1分,同步扣减当季度服务费1%;

3.季度得分<60分:仅支付当季度30%服务费(扣除70%);

4.突击任务/重大活动配合不力、造成严重负面舆情:扣减当月整月服务费;(当月整月服务费按日历月计算。)

5.试用期(三个月)按月考核,任意一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试用期月度考核周期按日历月计算。)

6.运营期间,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60分或采购人发现服务单位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监督考核权:全程监督车辆运营、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运营效率、乘客满意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车况考核等,对违规运营行为可口头/书面警告,要求中标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依据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如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双倍考核扣分;

2.投诉处置权:受理职工乘车投诉,核实有效投诉后纳入季度考核扣分,中标供应商需赔偿投诉带来的全部损失;

3.免责解约情形:因国家、省、市级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行政命令,导致本项目运营模式、线路设置或服务内容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形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可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到期不再续签;

4.基础保障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营服务费。

(二)中标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运营履约义务:严格按照核定线路、班次、间隔准点发车,保障运营规律性;同时,为确保通勤车运行安全及满足5分钟内响应临时应急需要(如防疫、防汛等人员转运),应在通勤线路始发和终点站附近自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宿舍。

2.成本与风险自担:车辆维保、维修、保险、人员薪酬社保、安全事故赔偿等全部成本、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车辆故障必须调配备用车保障班次不间断;

3.形象管理义务:规范驾驶员服务行为,严禁车内吸烟、嚼槟榔,维护园区文明形象,主动配合采购人各类检查、监督工作;

4.投诉整改义务:主动接收群众监督,针对有效投诉限期整改并向采购人报备;接受考核扣分、罚款等处罚;

5.人员管理义务:规范驾驶员年度体检,及时更换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人员。

6.线路优化调整义务:运营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全力配合采购人,收集整理园区企业员工通勤情况、企业及乘客关于通勤巴士的诉求,开展线路优化工作。

八、违约责任约定

1.违约情形:

1.1供应商违约甲方单方解除权

中标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

(1)累计收到三次整改警告,服务标准仍未达到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2)无故停运连续 3 日及以上;

(3)累计三次拒不配合采购人合理线路调整指令;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单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

(5)本项目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情形。

触发本条款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全部未支付款项;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同时退还合同项下未履约部分对应服务费,并全额赔偿采购人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租车产生的差价、调度成本、应急费用、诉讼 / 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1.2违约金适用优先级

若中标供应商同时存在多项独立违约行为(如既多次整改不达标、又无故长期停运、同时构成根本违约),各项违约对应的违约金可分别计算、累加收取;

本条约定的所有违约金仅为损失补偿下限,如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供应商仍须就损失差额部分足额补足;采购人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直接抵扣全部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款。

2.服务不达标:按照季度考核标准对应扣减服务费;

3.政策/不可抗力免责:因政府政策调整、行政命令、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投标及履约其他约定

1.投标资料: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3套胶装纸质投标文件、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存储);

2.车辆整改要求:若交付车辆尺寸、载客、性能不满足采购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更换车辆直至完全达标;

3.履约责任边界:合同履行期间,通勤巴士相关一切事务、纠纷、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独立负责;

4.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章节全部条款逐项响应,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

七、其他要求:

附件1:

宁乡经开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表

考核维度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安全运营(30分)

车辆维保

8分

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保制度,定期开展维保,无故障运营

每发现1次未按规定维保,扣2分;出现车辆故障导致停运,每次扣4分,扣完为止

事故责任

10分

考核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合规运营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1起,扣5分;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驾驶员管理

6分

驾驶员持证上岗,无违规驾驶、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

每发现1次违规驾驶,扣2分;收到驾驶员服务投诉1起,扣1分,扣完为止

应急处置

6分

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时间≤5分钟

未建立预案,此项不得分;应急响应超时1次,扣2分,扣完为止

服务质量(25分)

车辆环境

8分

车辆内外整洁,定期消毒,无异味、无杂物

每发现1次环境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服务响应

8分

及时响应乘客咨询、投诉,整改率100%

投诉未及时响应,每次扣2分;整改不到位,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智慧服务

9分

智慧平台正常运行,实时查询等功能可用

平台故障1次,扣1分;功能不可用,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运营效率(20分)

发车准点率

10分

车辆发车准点率≥98%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线路运行情况

10分

线路运行无未按线路行驶情况

每发现1次未按线路行驶,扣2分,扣完为止

车况考核(10分)

亏电量

10分

车辆的电池健康度(SOH)≥80%

每发现一辆车辆电池健康度不满足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乘客满意度(10分)

满意度调查

10分

乘客满意度≥95%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5分)

量化目标达成

5分

完成既定量化绩效目标(覆盖率≥90%、接驳率等)

每未完成1项,扣2分,扣完为止

小计

100分

-

-

加分项

5分

获得省市级荣誉、园区企业/乘客表彰等

考核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每项加5分,县市级荣誉每项加3分,采购人书面表彰每项加2分,园区企业表彰每项加1分,乘客表彰每人加0.1分,加满为止。

附件2:

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宁乡经开区通勤巴士运营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以客为尊、用心服务”的服务宗旨,全力实现运营期间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安全服务目标,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安全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开展通勤巴士运营服务,坚守安全运营底线。

2、严格规范车辆载客运营行为,坚决杜绝超员载客、客货混载等违规行为,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及各类禁运物品,全力筑牢运输安全防线。

3、自觉接受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项目考核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管理,主动配合各项安全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4、严格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按期完成车辆安全检测、日常维保及故障检修工作,常态化检查、妥善保管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设备。规范使用防火、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运行状态稳定。

5、常态化关注从业人员思想动态与心理健康,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风险防范等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升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处置能力。

6、从严规范驾驶员从业行为与职业操守,要求驾驶员随车携带行驶证、保险凭证、驾驶证等全部有效证件,做到持证合规上岗。严禁驾驶期间吸烟闲谈、进食零食、接打手机、双手脱离方向盘等违规行为;杜绝赤背、穿拖鞋、高跟鞋驾驶,坚决杜绝超速行驶、强行超车、赌气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7、坚持文明服务、关爱乘客,规范车辆驾驶操作,平稳行车、安全运营,严防发生乘客磕碰、受伤等意外事件。若运营期间发生突发意外情况,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上报、规范处置,全力保障乘客人身安全。

8、我单位自愿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未依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约定,自愿接受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考核追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自愿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9、服务运营期内,若通勤车辆及工作人员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意外事故等,我单位自愿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与费用。

10、我单位已充分知悉并认可采购人服务约定:采购人仅负责提供合规服务需求、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本次通勤运营服务涉及的人员管理、车辆运维、安全管控、事故处置等全部事项均由我单位独立负责,所有责任与风险均与采购人无关。

本承诺书内容真实有效,我单位自愿严格遵照执行,对全部承诺事项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车辆净值初步估值报告摘录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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