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3吨电动防爆平叉车、自动灭火装置、全自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3吨电动防爆平叉车、自动灭火装置、全自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GKZB20250923000013 | ||
| 所在行政区域 | 山东省/青岛市/市辖区 | 采购模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组织方式 | 委托采购 |
| 采购单位 |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李先生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0532-87751908 | 代理机构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尹先生 | 代理联系电话 | 0531-61317688 |
| 项目概况 |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3吨电动防爆平叉车、自动灭火装置、全自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9-24 19:20 | 售标开始时间 | 2025-09-24 19:20 |
| 售标截止时间 | 2025-09-30 23:59 |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 2025-10-13 23:59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5-10-24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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