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南院区医用内窥镜清洗消毒设备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ZYYYZB【25】1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采购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南院区医用内窥镜清洗消毒设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导出报告);
5、报名文件费和保证金截图(备注“投标文件费和保证金”)。
对公账户信息:
企业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410000F781206773
银行账号:248101806182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东路支行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健康路1号
6、报名材料备注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
四、报名方式:以上资料扫描件在报名时间段内发送至中央医院招标办邮箱:zyyyzbb@126.com
五、报名时间:2025-9-1 17:00到20259-7 17:00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工程概况:
1、改造目标
对南院区胃肠镜室进行彻底改造,使其在空间布局、设备配置、流程管理上全面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如WS 507-2016),实现: 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洁污流线清晰,无交叉逆流,确保消毒效果可靠可追溯。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保障患者与员工安全。
2、空间布局改造:
重新规划功能分区,严格划分,设备更新与添置淘汰不合规的清洗消毒设备。采购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按照规范配置四槽手工清洗消毒槽(含初洗槽、酶洗槽、消毒槽、终末消毒槽。
3、预算初步估算改造费用主要包括装修工程费、设备采购费、辅助设施费等。
七、技术要求:
医用内窥镜洗消设备参数: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一)设计生产组织计划
1.成交单位对本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2.前期:
(1)与科室负责老师实地查看房间,实地了解需求,根据实地房间以及医院科室业务情况匹配出符合需求的最优方案(图纸已附在投标文件内)。
(2)制作水电图,协助医院完成前期房间规划装修方案。
3.后期:
(1)成交后实际实施阶段:医院实地复合尺寸,得出最新尺寸。
(2)与临床老师交流产品数量、配置及运送安装时间。
(3)到货前由医院指定人员验收货物完整性及合格证等证件。
(4)由成交方工程师按照定稿的需求方案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计划
1.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会同厂方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
2.应适应工艺流程的需要。
3.应便于使用者的医疗操作。
4.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外尺寸、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及安全距离。
5.应保证设备安装、维修、操作安全的要求安装结束后,设备使用科室应与设备科及厂方一起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对设备的各功能进行核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产品使用培训计划
成交单位将按照买方的要求对最终用户进行集中培训或现场培训,其内容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修、临床应用等有关内容。按照买方要求的受训者的人数组织培训。
培训方式:先集中培训,再进行一对一的技术培训。
培训时间:安装调试时进行初次培训,使用一月后根据情况,进行二次培训加深巩固使用设备的熟练程度。
培训资料: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
培训场地:由用户指定地点现场培训。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施工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1员,同时专业工程师和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所有人员都有权监督安全生产活动。
(2)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未经教育和交底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现场内禁止任何人吸烟,实行无烟工作区;
(4)非工作时间,切断现场所有电源,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储存在物内,作到工完料清;
(5)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过道口畅通无阻、场地无垃圾、无积水,保持环境清洁。
2.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进场后进行封闭施工,在入口处设专职员,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2)施工环境文明措施
工地严禁吸烟,工地保持清洁,每天有专人清扫现场,及时清运垃圾。
(二)项目保障方案
1.货源组织
成交单位提供的本次项目产品均具合法来源,由具有合格资质的厂家生产提供。从货物组织到运输安装调试由专人负责。
2.设施设备配置
成交单位在交货时会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配置清单,按配置清单交货所有产品部件。安装时需采购方配合进行水电接通,同时电梯保持正常运行。
3.项目人员配置
成交单位在本次项目中配置有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数名,另外本次项目设置有一对一的服务专员。
4.质量控制
成交单位提供的本次项目产品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来自合法合规的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我单位具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5.运输安装
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由专人专车进行点对点运输,确保货物安装、准时的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培训由中标单位售后专员及产品制造商工程师进行。
6.产品质量保障
A、成交单位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B、成交单位所提供产品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C、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中标单位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我单位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D、成交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承诺函附后);
E、成交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F、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均附有产品合格证;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线下响应。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标书。
十、其他
1. 本项目响应文件费200元(人民币)。
2. 响应保证金: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中央医院财务科。
3.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
(2)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 .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经招标人同意,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5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十一、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煤中央医院监督小组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南院区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世纪路59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15738521670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招标办
招标机构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3530085
联系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健康路一号
邮编:454002
电子邮箱:zyyy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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