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 城区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6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河东教化坑片区:新建DN300污水管网425m,破路埋管敷设,接至已建污水管网;2.溪口片区:新建DN200污水管网271m、DN500污水管网8m,破路埋管敷设,接至已建污水管网;3.水南片区:新建DN300污水管网1345m、DN400污水管网51m、De75 PE100实壁管8m,破路埋管敷设,接至已建管网;新建De315污水管网64m,拉管施工,接至已建污水管网;为避免水南片区局部内涝问题,新建DN400雨水管网152m、新增DN600雨水管网64m,破路埋管敷设,接至已建雨水管网;新建De315雨水管网64m、新增De630雨水管网240m,拉管施工,接至已建雨水管网;管道清淤工程量492m;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9592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 18:00:00至2025年10月9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wz/%EF%BC%89%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7%A6%8F%E5%BB%BA%E7%89%88%EF%BC%89%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p%3E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smwz/%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i%3E%3C/i%3E%3C/p%3E%3Cp%3E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9859825222,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3层307,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3983269、18065881890,传真:/
联系人: 余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smwz/%3C/p%3E%3Cp%3E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电话:0598-79753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