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医院(彭城广场)门诊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中医院(彭城广场)门诊部装饰装修工程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 徐政服复〔2025〕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中医院(彭城广场)门诊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南路16号成功大厦1-4层。
2.1.2工程规模: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0752.99㎡,建设中医综合门诊部。拟设置名医堂、治未病中心、中医中药体验馆、门诊药房、医技功能检查、检验科等相关业务科室,提供名中医看诊、专家门诊、普通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康复治疗、常规检验检查、中药等。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估算价约80万元。
2.1.4设计周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28 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徐州市中医院(彭城广场)门诊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在本企业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本条投标人指非联合体投标时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提供类似工程设计合同中,若设计合同为综合设计类合同,其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内容的金额须满足大于等于40万元)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3.4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7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1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3.1 |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70分 商务标:20分 | |||
2.3.2 | 投标报价(1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扣 0.1 分,每低 1%扣 0.2 分,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说明: (1)上述设计费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 | 设计方案(70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设计说明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理解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方案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 5 | |||
总体设计方案 | 1、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及设计工作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装饰装修工程的程度,方案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标识是否清楚,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2、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装饰装修工程方案阐述是否充分、合理;明确规范标准。 3、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是否详实;分区设计合理,各分区平面放大图表达清晰。 4、总体方案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文字说明充分完整、有条理、重点突出。 5、设计方案的比选论证是否充分,推荐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建筑设计协调统一,装饰装修工程功能明确、指标完善,效果图不少于10张。 6、室内设计新颖,满足医疗功能、流程需求。 | 36 | |||
关键节点及重要部 分工程方案 | 1、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关键节点及重要科室装饰分析清晰,专业交叉设计时方案全面、准确,提出的对策及建议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整体设计,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布置是否合理。 3、附属设施设计是否合理,采用的形式是否安全、经济、美观。 4、其他专项工程设计(装饰装修、消防等专业结合本项目医疗功能性实际需求的深化)是否合理,符合规范及规划要求。 | 16 | |||
绿色建筑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 5 | |||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 4 |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安排是否满足装饰装修及智能化专业工程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试用、交付等阶段服务要求。 | 4 | |||
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设计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注: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包括联合体成员)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施工组织设计”模块内上传。 | |||||
2.3.4 | 商务标 (20分) | 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本条投标人指非联合体投标时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3分,满分6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 注:上述提供类似工程设计合同中,若设计合同为综合设计类合同,其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内容的金额须满足大于等于60万元。 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资格审查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算。 |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及配置(14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二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 2、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配备情况(12分) 2.1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2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3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4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5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6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2)同一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中山南路169号 |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
联系人:常成 | 联系人:孙逊 |
电话:13776799244 | 电话:0516-83999055 |
传真:/ | 异议电话:0516-8399905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ocxz03@jocite.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