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HTSG2025-3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招标项目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集通铁路大板站。
2.2 建设项目规模:大板站为集通线三等区段站,主要承担旅客、货物列车的到发、列车机车换挂、车辆站修作业及货场的取送车作业,由于既有东端牵出线调车作业与机车转线频繁,对列车接发车进路干扰较多,运输组织不畅。为了提高大板站东咽喉的接发车效率,拟实施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工程范围为大板站既有25道机待线延长及配套改造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将既有25道延长至有效长200m;既有25道和27道间新增渡线1条,新铺道岔2组;将27道岔后曲线半径由800m改为950m;电化改造、信号联锁修改及电力等相关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总价承包。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编号:JTGS2025-06,标段名称: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控制在3个月内,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3 其他说明: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标段编号:JTGS2025-06,标段名称:大板站机待线电化及配套改造工程施工。。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5年内)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或类似项目3项以上施工业绩,且同时具有铁路营业线或邻近铁路营业线或类似项目可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条件的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具有铁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且同时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或业绩。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或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项目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和报表(新成立未满三年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8月~2025年8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迄今为止的三年中,没有质量、安全不良记录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6)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8月26日00:00时至2025年9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9443/tpbidder%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90%8D%E7%A7%B0%E5%8F%8A%E7%BD%91%E5%9D%80%EF%BC%89%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9B%BE%E7%BA%B8%E6%8A%BC%E9%87%912000%E5%85%83%EF%BC%8C%E5%9C%A8%E9%80%80%E8%BF%98%E5%9B%BE%E7%BA%B8%E6%97%B6%E9%80%80%E8%BF%98%EF%BC%88%E4%B8%8D%E8%AE%A1%E5%88%A9%E6%81%AF%EF%BC%89%E3%80%82%E8%AF%B7%E5%90%84%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5%86%85%E8%92%99%E5%8F%A4%E8%87%AA%E6%B2%BB%E5%8C%B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5%A1%AB%E5%86%99%E5%B9%B6%E5%8F%8D%E9%A6%88%E6%AD%A4%E8%A1%A8%E8%87%B3%E9%82%AE%E7%AE%B1%EF%BC%9Amds9388@163.com%EF%BC%8C%E6%84%9F%E8%B0%A2%E9%85%8D%E5%90%88%EF%BC%81%3C/p%3E%3Ctable%3E%3Ctr%3E%3Ctd width="284">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报名包件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4.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9443/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1.2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到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2房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领取审核后的纸质施工图(需提前电话联系),并签字登记,未登记或自行使用的电子施工图制作的投标文件无效。开标结束后10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1.3技术咨询: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2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2房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电子银行保函请于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前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jttlmds@163.com。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投标无效。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9443/BidOpening%EF%BC%89%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3%80%82%3C/p%3E%3Cp%3E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www.cebpubservice.com/%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 19号集通公司
联系人:孟东升
电话: 0471-2224327
电子邮箱:jttlmds@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市集通佳苑支行
账号:1500 1706 6570 5250 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