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陵发改〔2025〕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蔺市街道、白涛街道、江东街道、龙潭镇、大顺镇、增福镇、马武镇、大木林场、罗云镇、焦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封山育林8.97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93.23万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封山育林部分作业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所属标段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25日历天(指从工程开工起至封育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封山育林补植、封山育林配套设施建设;苗木补植管养护期5年(从苗木栽植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中抚育每年2次,共10次)。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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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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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谭乐
| 联系人: |
刘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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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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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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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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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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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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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023-72203687 | ||
2025年10月30日
重庆市涪陵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度)封山育林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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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涪陵支行 | 430102029007791845-77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马鞍支行 | 110292140553VA00077 |
招标公告.pdf
图纸.zip
工程量清单.pdf
[50010220251027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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