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CZXC-G2025-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北楼加装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原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2025年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原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现更正为: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原编制要求:13.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0)“供应商应对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对采购人所列专业分包项目应含服务费、配合费(按合同价的1%支付给装修改造单位,结算时发包方代为扣除)等,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现更正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
原合同双方主体的称谓:“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现更正为:“甲方(采购人):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
乙方:(中标供应商)_________。”
原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项目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5%,尾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项目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原项目验收:“12.1 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2.2 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2.3 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2.4 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2.5 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现更正为:“12.1中标人应在电梯安装施工前10日负责向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报建、报验收等工作。最终验收合格标准以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为准。所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2.2甲方应在收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1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制定验收方案(含时间、方式、程序)。乙方应予配合。
12.3 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2.4 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2.5 甲方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条款及监督检验报告结论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对履约情况逐项确认后,出具由双方签署的验收书。验收结果与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返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原相关费用:未明确
现更正为:“八、相关费用: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费用不因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而退还。代理机构不承担中标单位合同缔结及履行中的一切费用。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3.评标专家费:300元/5位(由按实支付)。”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原附件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现更正为:已删除附件
更正日期:2025-07-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秋雪湖大道56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35778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之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迎宾路188-45号二楼
联系人:韩瑷辰
联系电话:86365588、17314958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瑷辰
电话:86365588、1731495826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