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黄浦消防支队办公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5年黄浦消防支队办公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YQ20251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君雅
项目联系电话:53833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230361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君雅 53833161
代理机构地址: 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黄浦消防支队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202513001
项目名称:2025年黄浦消防支队办公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元):480000元(国库资金:4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4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黄浦消防支队办公设备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和下辖7个消防救援站,另包括外滩前置点、武胜路前置点、豫园指挥部)的电子办公设备(支队新建斜桥消防站投入使用后,站内办公电子设备应纳入维保范围)。
服务周期:一年。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属性:服务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单位的近期的社保证明(加盖企业鲜章)、法人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鲜章)原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或晚于本公告发布或截止之日时间并加盖企业鲜章;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的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
本项目于2025年07月22日10:00-2025年07月 29 日16:00;每天9:30-11:30,13:30-16:00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报名(逾期报名,概不受理)。供应商需于2025年07月 22日16:00-2025年07月29日16:00;每天9:30-11:30,13:30-16:00到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鲜章)并购买领取纸质比选文件(核对通过后方可接受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磋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本项目为磋商招标,报名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进行审核验证。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09:30。(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2025年08月05日上午09:00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磋商时间或地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投标及磋商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证明原件及黑色水笔,进入开标会议室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
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开标及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交3份(一正,二副)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文件及一份单独密封的(U盘内存入报价文件word版、盖章后扫描件,电子文档与书面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档不作评审使用。当发生不一致时,以书面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如对本项目无疑问的投标单位,携带好无疑问函原件;
(4)如开标与磋商时间不同或开标与磋商的投标人代表不同(即被授权人),磋商时投标人代表须另携带磋商当天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 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 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山南路333号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李君雅 |
电话: | 23036182 | 电话: | 53833161 |
传真: | / | 传真: | 63353221*840 |
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