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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系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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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系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5-20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系统移动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30,500.00元

最高限价:11305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平公资采2025801号-1第一标段11305001130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满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融合当前主流的通信方式,为工作人员提供形式多样、安全可靠的日常沟通交流手段,让工作更加安全、便捷。授权终端数量133套,最终以实际提供名单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5.4服务期限:36个月

交付使用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有效,不可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联系人:梁女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方式:0375-766603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40号院
联系人:杜晓光
联系方式:1660375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天玺小区12号楼2021室
联系人:杨凤娟
联系方式:1551609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凤娟
联系方式:1551609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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