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对三支队新生圩长江大桥执法用房进行标识建设,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执法总队三支队新生圩长江大桥执法用房标识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6万元
最高限价: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9号1号楼310室获取。报名成功的时间以报名资料完整、无误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4点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11月7日14点30分
比选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9号1号楼309室
五、其他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17788393110
电子邮件:26451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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