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鹤壁市14个乡镇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4个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两年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65 | |||||||||||||||
| 2、项目名称:鹤壁市14个乡镇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4个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两年运维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32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3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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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对浚县屯子镇、小河镇、王庄镇、善堂镇、新镇镇、卫贤镇、白寺镇、黎阳街道办事处、淇县西岗镇、高村镇、北阳镇、朝歌街道办事处、淇滨区钜桥镇、大赉店镇14个乡镇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开发区科创中心、宝山经开区、浚县浚州、鹤淇产业集聚区4个工业园区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日常运维。确保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更加坚强的监测信息支撑,更加全面、客观反映乡镇环境空气质量,为及时发现污染热点、综合研判环境形势提供重要支撑。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3资金来源:省级生态补偿金 | |||||||||||||||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5%92%8C%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书。供应商应对其做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至 2026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
| 3.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开标评标等相关事宜。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三坐席,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投标文件开启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投标。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为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 |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 295 号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0392- 269728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千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鹤壁市龙门大厦北楼13楼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35655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15637356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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