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京东转运中心二期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00FJ25SG0272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京东转运中心二期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00FJ25SG027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金工 0553-882804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座 3 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惠惠、胡琴19955351593、1575538109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61221267.44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访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编号:浙1332017201850886 | ||
工期(天) | 4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浙江宁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塑机整机生产项目 加分业绩:1.鄱阳工业园区定制标准化厂房工程总承包(EPC);2.浙江宁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塑机整机生产项目;3.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苍南县马站旅游集散中心项目2022年度浙江省钱江杯;2.新昌县人民医院提升工程一期综合大楼2022年度浙江省钱江杯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联合体成员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61563881.3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拴红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编号:陕1332022202306557 | ||
工期(天) | 4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东江科技园绿色智慧制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加分业绩:1.西安航天基地公用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北地块及其他附属工程;2.西安航天基地公用服务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南地块主体工程;3.东江科技园绿色智慧制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榆林文化艺术中心(榆林大剧院)项目施工总承包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161756601.7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郑德华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2012201308554 | ||
工期(天) | 42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新建高标准厂房项目 加分业绩:1.新建高标准厂房项目;2.极兔江苏(宝应)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工程;3.新能源汽车用混合动力变速箱(DHT)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2022-2023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用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用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5.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用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8.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南京水务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9.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10.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18% 2、样本值单位: 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基准价:161430576.04元 4、其他: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