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县发改投资〔2024〕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献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献县河城街镇、陌南镇、韩村镇、西城乡。 2.1.3
建设规模:献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
2.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2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和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1.4 监理周期要求: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施工保修维护期满止。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6
08:30至2025-09-1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
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hbggfwpt/%EF%BC%89%E5%90%8E%EF%BC%8C%3Cp%3E 选择“沧州市(全流程)”, 打开【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菜单,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兰少雄,联系电话:0311-896315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7-462808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