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大型活动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获取采购文件。
1.2项目名称: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大型活动餐饮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60.00。
1.5最高限价:午餐:13元/人/餐;晚餐:13 元/人/餐:宵夜:8元/人/餐。
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大型活动餐饮服务,服务对象为参与本次大型活动开闭幕式排练、演出的约1400名演职人员,服务周期为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共计12天,涵盖排练启动至正式演出全过程。服务内容包含活动期间午餐、晚餐及宵夜的供应。供应商须严守食品安全法规与规范,保证餐食现做、新鲜卫生并准时保温配送,严禁使用预制菜,以满足演职人员排练及演出期间的用餐需求。此外,需兼顾部分人员的民族习俗,提供清真餐饮服务。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7服务期限: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共计12天,涵盖排练启动至正式演出全过程。
1.8 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9用餐人数:其中3天预计1300 人:其中9天预计1400 人(供餐数量依据实际用餐人数动态调整,甲方提前 24 小时向乙方确认准确人数备餐,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份数为准)。
1.10质量标准: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
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供应商无需再提供)。
②财务会计制度:以下@ ①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提供2023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须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合”备案赋码的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企业成立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函)。
6、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6.1、时间:2026年09月 24日至 2026年10月 08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点:云南昆明市。
6.3、方式:
6.3.1方式1(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进行现场报名获取。
6.3.2方式2(远程报名):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资料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确认;
6.4.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邮箱获取;
6.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
6.6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7.2 递交地点:云南昆明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昆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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