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510020 | 项目名称 | 振业大厦B座一层大堂南侧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振业大厦B座一层大堂南侧 |
面积/数量 | 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0月 | 响应有效期 | 3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经承租方书面申请给予不超过1个月的免租期)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6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酒店前台)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必须遵守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措施及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2. 本次公开招租,投标人报名时交付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后签订合同者,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中标后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有关投标保证金的交付、退回按相关文件执行。 | ||
其他补充说明 | 报名及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A座31楼 不支持线上递交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无效。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2800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采取现场逐轮公开竞价的方式,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选人(原承租方有应价权)。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按照要求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招租底价租金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2.竞价人信誉良好,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凡承租过振业集团物业的法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擅自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仍欠租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D级的。 4.竞价人需提交经营方案,并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 5.本物业为现状出租,竞价人在投标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出租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现况),一旦参加投标,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该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实现租赁应按现状接收物业。 6.本项目不得转租、分租,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2.竞价人信誉良好,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凡承租过振业集团物业的法人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擅自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仍欠租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D级的。 4.竞价人需提交经营方案,并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 5.本物业为现状出租,竞价人在投标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出租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现况),一旦参加投标,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该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实现租赁应按现状接收物业。 6.本项目不得转租、分租,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800 | ||
收款信息 | 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443066285013009678689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A座31楼 |
业务咨询人员1 | 李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0755-25863209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A座31楼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1)竞价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竞价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基他违约情况的: 2.在特殊情况下,招租人保留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竞价,以及宣布竞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竞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竞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