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北苑3、9、10、11、17、18、19、22、23、24、26幢屋面外墙渗水维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望湖北苑3、9、10、11、17、18、19、22、23、24、26幢屋面外墙渗水维修
项目编号:2025AFFGZ5010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6月18日
开标日期: 2025年7月10日
望湖北苑3、9、10、11、17、18、19、22、23、24、26幢屋面外墙渗水维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苍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朱张路中段北侧2号
投标报价:玖拾捌万零贰佰贰拾壹元贰角伍分(980221.25元)
工期:120日历日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9号
联系人: 周主任
电话:13966748131
招标代理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香枫创意园 A 座 3 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梁工
联系电话: 18856050454
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徐工、梁工,联系电话:1885605045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