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ZBBJ-2025-111
项目名称: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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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68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磋商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数据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
联系方式:0917-3159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联系方式:1538457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倩
电话:15384570234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