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个人电力设施迁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个人电力设施迁改项目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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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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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49.35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00.7828万元,建设规模: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个人电力设施迁改,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霸州市。计划工期:180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材料及施工、水保及环保措施、土地征用、线路通道清理及补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新证)及以上或四级(旧证)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为全省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8
08:30至2025-08-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3Cp%3E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9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3Cp%3E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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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廊坊嘉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张达;异议受理电话:0316-7212862,异议提出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霸州市水务局
电话:
0316-7286938
电子邮箱:
6703204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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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