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25年农村综改资金石笋镇莲江村山坪塘整治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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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以 石府发〔2025〕17号批准建设,采购文件已经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审核通过。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采购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项目业主) |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莲江村村民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广安区2025年农村综改资金石笋镇莲江村山坪塘整治维修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莲江村1组 | 主要建设内容 | 山坪塘维修一口 |
施工工期(天) | 60 | 工程规模 | 小微型工程 |
固定采购价 | 107848.70元 | 资质类型 | 水利水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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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
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上岗证(安全员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真实有效。
4、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均应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
5、参加本项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
6、资审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到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交易网 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发布时间不少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项目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短信通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短信通知后10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工程施工相关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莲江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莲江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兴平
联系电话:15983460072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莲江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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