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17-2524HZ14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9 14:30:00,更正为:2025-08-04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9 14:30:00,更正为:2025-08-04 14:30:00。
1.本项目名称变更为:泾阳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2.本项目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中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技术要求统一修改为:提供具有 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调整,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博物馆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南环路209号
联系方式:029-36217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方式:029-89651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蕾 李瑞
电话:029-89651856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