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二中队营房租赁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二中队营房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台州市珠光塑料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新安西街418号的房屋(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围墙内所有构筑物及场地,建筑面积2726.2平方米)处于直属三大队二中队管辖区中心,从2015年以来,直属三大队二中队一直租赁该房屋,这些年经过数次装修改造,已形成了独门独户、临街办事大厅、办公规模符合需求的场地,在资金上也投入了不少。若重新选择场地,将造成一定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延续原有租赁场地,费用成本降低,目前较适合直属三大队二中队办公的场地,该房屋租赁将在年底到期,就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赁该房屋1年进行了论证,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上述房屋及场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珠光塑料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丁岙村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 系 人:管警官
联系电话:0576-81895217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6-88206705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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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9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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