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5〕10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CY2025-17号 | 宗地面积 | 42376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东洋经济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 八角寮洋坊和铜盂镇双岐村岐内经济联合社寨前土潮顶洋坊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80米 | ||
主要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96933.6平方米 | ||||
道路用地 | 26830.6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5620元/平方米 | 保证金 | 7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15725BA0020 4423325BA0025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35730万元 | 加价幅度 | 4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5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总面积423764.2平方米(635.646亩),实用地面积396933.6平方米(595.4亩),道路用地面积为26830.6平方米(折合40.246亩); 3、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4、本项目的投资强度按总面积计算应不低于5620元/平方米,即按实用面积计算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项目总投资达到23.82亿元以上。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4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6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1、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宗地编号CY2025-1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违反项目监管协议约定的,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2、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18号)及《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分单元销售、登记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函〔2025〕226号),对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住建部门可按商品房管理的规定批准预售或现房销售。在公共部位明确、满足房屋独立、安全使用的条件下,允许按分期、分幢或分层、分单元(单元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等不动产单位进行预售、销售、转让、出租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标准厂房建筑区内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不得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但可以随标准厂房产权按规定比例且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抵押。
3、根据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函,竞得人在竞得本宗地后,按工业用地面积595.4亩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宗用地范围内道路用地面积40.246亩,竞得者可根据宗地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情况选择自行配建,配建费用自行负责;若竞得人未能及时配建道路,又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出资对道路实施建设的,竞得者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工作;建成道路产权归潮阳区人民政府所有,由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划拨用地性质管理。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和《宗地编号CY2025-1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按实用面积计算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6000万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CY2025-1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含20%的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潮阳区支库。第二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过一年)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dcy.gov.cn/stszrjcy/gkmlpt/index、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城东大道8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账号: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