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2752
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本次中标金额为一年的运维费用。
二、服务地点: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第一年为财政拨款形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服务内容:为维保服务范围所约定的系统提供日常维护,保证它们正常稳定运行。维保服务范围所约定的系统与所有其它系统、设备的对接服务;具体对接范围详见维保服务范围目录(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服务要求:派遣有经验的实施工程师作为本项目固定的项目经理,其工作时间为依甲方需要到场运维,确保医院运维工作。向甲方提供7*24h小时的服务电话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没有次数限制。定期提供巡检情况报告,提供清单所约定系统的操作手册的修订版本,并完成对院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技术服务需求
1.项目需求
1.1. 总体要求
随着医院业务与信息系统的结合日趋紧密,信息系统是否正常、稳定运行直接影响了医院的日常业务和运转,同时伴随医院的稳步发展,各类决策及政策响应需要通过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的开发完善得以推进和执行。因此,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对在运行信息系统的维保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有能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维护力量,另一方面需要有能够完成医院现有系统的优化、改进类需求开发服务的技术力量。
1.2. 维护保障要求
为了进一步保障验收后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提供如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保障服务、日常安全检查服务等。
1.2.1. 应用软件支持服务
提供常驻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处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现有功能的BUG修复、功能改进等需求;
提供同技术平台产品的免费升级服务;
协助医院人员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并将解决办法告知医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更新配置。
1.2.2. 数据库软件支持服务
提供每半年一次对数据库的巡检服务,并向医院提交数据库巡检报告;
数据库使用发生异常情况时,提供现场应急处理服务。
1.2.3. 系统安全检查
为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供针对应用软件、数据库等系统安全检查方案,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及阶段安全检查,有明确、有效的工作流程,使系统运行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1.2.3.1. 系统安全检查需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日常安检并进行记录;
定期执行更高级别的全面安全检查;
对日常安检中的问题、隐患、解决结果以邮件方式及时报告技术团队及院方;
对非软件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向院方提出合理建议;
1.2.3.2. 日常安检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
检查数据库服务器的错误日志检查;
系统任务执行情况检查;
Shadow服务器的错误日志检查;
Web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ECP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FTP服务器运行情况检查;
数据库服务器及FTP服务器磁盘空间查看;
查看一致性检查结果;
Shadow同步及检查;
执行系统及数据库的监测并保存结果;
运行环境备份检查;
检查其他安全隐患。
1.3. 专业培训服务
培训服务是指在维保服务期内,向医院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库软件系统技术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集中培训是由服务方提供教材、教室、场地等为医院提供的培训,一般集中安排在服务方培训中心,现场培训是指经双方协商,在现场服务等过程进行培训,由医院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而培训设施。
1. 对于集中培训,由服务方向医院提供若干免费培训名额;
2. 对于现场培训,根据医院要求,双方协商就现场服务中故障发生原因、处理过程以及类似故障预防、处理过程等提供必要的现场培训。
1.4. 文档管理和信息支持服务
1. 提供日常安全检查相关记录;
2. 提供年度安全检查报告;
3. 提供维保期间系统维护日志及档案管理服务;
4. 提供服务中各类技术支持文档。
1.5. 投标人及服务人员要求
为保障本项目相关维护工作顺利进行,成交供应商需安排1名固定的专职人员作为项目经理并常驻医院,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现场维护人员应当常驻医院0.5名,应按照采购人单位作息时间安排相关工作,并提供7x24小时服务响应。如甲方需上线备忘录中系统模块,乙方工程师驻场实施,根据甲方工作时间准时到达现场不得迟到早退,除特殊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外,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项目经理及其他工程师在为本项目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
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 1 个月向院方提交申请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同时做好 交接工作。
1.6. 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 维保期间,现场人员工作作息时间按医院考勤制度管理,同时保持7*24小时电话响应;
(2) 维保期间非工作时间,项目现场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3) 维保期间节假日期间,项目现场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3小时。
1.7. 维保服务范围
维保服务地点:锦州市传染病医院;
为维保服务范围所约定的系统提供日常维护,保证它们正常稳定运行。
维保服务范围所约定的系统与所有其它系统、设备的对接服务;具体对接范围详见需维护系统清单和售后服务等内容,最终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每季度提供针对下述系统的一次巡检情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下述清单所约定的系统模块内功能优化改进。
投标人需按医院要求按时完成相关系统对接工作(包括清单所约定的内容及需额外付费内容)。
投标人应提供清单所约定系统的操作手册的修订版本,并完成对院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超过范围或有限开发服务工作量(上限)的开发事宜,院方向乙方单独购买。新需求工作量的核定办法:新需求工作量按人日为单位核定,具体工作量由甲乙双方根据需求共同确定。
提供的维保服务对应范围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产品详细清单:
序号 | 需维护系统清单 |
1 | 系统管理 |
2 | 门诊预约挂号系统 |
3 | 门急诊挂号系统 |
4 | 门急诊收费系统 |
5 | 门急诊医生工作站 |
6 | 门急诊护士工作站(含门诊输液) |
7 | 门诊药房系统 |
8 | 门急诊应急系统 |
9 | 住院出入转系统 |
10 | 住院收费系统 |
11 | 住院医生工作站 |
12 | 住院护士工作站 |
13 | 住院药房系统 |
14 | 会诊管理系统 |
15 | 住院应急系统 |
16 | 电子病历系统(医生电子病历、护理病历) |
17 | 病历质控系统 |
18 | 临床集成视图 |
19 | 传染病上报管理 |
20 | 病案管理系统 |
21 | 院内感染管理系统 |
22 |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
23 | 医务管理系统 |
24 | 护理管理系统 |
25 | 不良事件管理 |
26 | 危急值管理平台 |
27 | 合理用药管理系统 |
28 | 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
29 | 处方点评系统 |
30 | PACS系统(临床数据中央采集系统、放射信息系统、超声信息系统、内镜信息系统、电生理信息系统、病理信息系统、核医学信息系统) |
31 | 实验室信息系统(LIS) |
32 | 血库系统 |
33 | 输血信息管理系统 |
34 | 手术麻醉系统 |
35 | 体检管理系统 |
36 | 物价管理系统 |
37 | 药库管理系统 |
38 | 物资管理系统 |
39 | 综合查询系统 |
40 | 就诊卡管理系统 |
41 |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
42 | 统一预约排队叫号管理 |
43 | 医院服务总线(服务总线工具、标准管理、服务管理、消息管理、数据抽取、清洗、存储、利用管理、流程管理、标准管理、统一认证与单点登录、权限管理、平台管理工具) |
44 | 知识库 |
45 | 医院支付平台 |
46 | 对医保类接口、对外预约挂号接口(分诊台方式)、分级诊疗接口、双向转诊接口、远程会诊接口、远程影像诊断接口、自助服务接口、卫计委互联互通接口、满意度评价接口、其它医院要求接口。对外接口,医院数据报送接口、死亡报卡接口、护士电子证照管理接口、医疗机构电子证照管理接口、医师电子证照管理接口。对外预约挂号接口(系统对接方式)、区域检验共享接口、区域病理共享接口、区域影像共享接口。基本药物监管接口,实现运营数据上传。 |
售后服务内容要求
序号 | 售后服务期内服务内容要求 | 备注 |
1 | 手术麻醉系统 | 运维期内,院方及第三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2 | 医保移动支付接口 | 运维期内,院方及第三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3 | 协助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评级 | 运维期内,院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4 |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接口 | 运维期内,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5 | 处方信息流转平台对接 | 运维期内,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6 | 医保药品进销存追溯码与HIS系统接口改造 | 运维期内,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7 | 自助机接口 | 运维期内,院方及第三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8 | 门诊诊疗信息页改造服务 | 运维期内,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9 | 中药颗粒发药机接口 | 运维期内,院方及第三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10 | 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系统对接 | 运维期内,院方及第三方条件满足,中标方配合完成实施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每年立项并续签合同。 续签条件:按每年报价签合同,双方无异议、服务内容及价格不变可以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0416-4684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
联系方式:0416-2886690
邮箱地址:Lnzfgc@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23774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航
电话:0416-288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