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碳谷国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电梯采购
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碳谷国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代建: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太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代建: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度假区光福镇龙山南路东侧、田舍东路北侧
规模:包含客梯13台、货梯6台,电梯合计19部,合同估算价737.7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1082004001 | 太湖碳谷国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电梯采购 | 太湖碳谷国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电梯采购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09:30至2025年7月18日23: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含经销商,下同),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商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代理商均不予入围);
(4) 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内容包含如下: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生产厂商及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有)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 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须满足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第(5)项要求的资格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投标申请人为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满足“(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第(6)项要求的资格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满3家重新发布公告,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
(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格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七)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八)取消“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九)本项目执行“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十)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修改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太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建: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地 址: 苏州市相城润元路387号永金广场609-613
邮 编: 215000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许峰联 系 人: 吴翟微、许学兵
电 话: 0512-66030156电 话:0512-6722445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79173546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