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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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065,3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打分——企业业绩,澄清为:“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一项得6分,满分12分。设计同类业绩的完成时间以设计图纸出具时间为准。施工、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打分——获得奖项,澄清为:“1.设计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设计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6分。 2.施工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施工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6分。3.工程总承包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或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6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示时间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标——企业业绩,澄清为“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每一项得2分,满分12分。 设计同类业绩的完成时间以设计图纸出具时间为准。施工、工程总承包同类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业绩均可认可。”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标——企业荣誉,澄清为“1.设计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设计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项得1分。 2.施工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施工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1分。3.工程总承包奖项: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含副省级)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或工程类奖项或安全文明工地类(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等)奖项,每项得1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示时间落款日期为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