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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

乌鲁木齐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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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UDTZX-ZBDL-2025-04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WS/T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相关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可证书及检测范围附件原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空气检测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业绩或空气质量检测业绩。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7日10时30分到2025年05月3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16时00分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

2025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项目进

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依据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WS/T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相关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测。

2.3服务范围:对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正线21座车站的车站公共区、车站设备区、南湖广场站至新兴街站区间,进行送风质量(异味)检测工作。送风质量包含但不限于: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二氧化碳浓度;南湖广场站至新兴街站区间空气异味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氨气浓度、硫化氢浓度、臭气浓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之日止,接到入场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认可证书及检测范围附件原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空气检测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检测业绩或空气质量检测业绩。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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